Tuesday, November 21, 2006

誰才「害」國?

星期六帶領學生去聽「國情教育及基本法」專題講座。參加前我已大概估計到講座是怎麼一回事,但聽過以後,發現情況比想像還嚴重。

第一位發言的是中原集團主席施永青先生,他說自己年青時對國家的情懷,情理兼備,很好,最少他的說話跟他一直以來的言論文字是一致。

第二位是城大法律系的梁美芬博士,她的說話令我眼界大開,原來法律博士的說話可以如此狗屁不通的!從來我就不認為「親中」是一個問題,雖然有些人會對「親中人士」反感,我較為著重的是「親中」的理由是甚麼,若理由充份,是絕對值得尊敬。可是她的理據令我完全失望。現舉兩例。

1.香港人對中國國情不理解,八九期間提供物資予大學生,是「害死」他們的,所以香港人要為六四屠城負上責任!
我的見解:一位樣貌甜美、身穿性感衣裝的女士遭人強暴,然後人家對她說:「誰叫妳生得美?誰叫妳穿得這樣性感?妳要為妳被強暴負責!」死未?

2.四大護法之一的許崇德其實是頗具改革思想,他認為所有反對中共的組織都是英美勢力背後操作,是我們香港人的問題,令他誤會。
我的見解:妻子夜返,丈夫認為他幽會情人,大問興師之罪,妻子多番辨解,丈夫也聽不進耳,然後當眾大罵她,妻子含冤受屈,但最後錯的是妻子,因為她令丈夫誤會……原來丈夫沒有尋找真相的責任。

梁博士不絕對指出要用「合適」的方法去改變國家才是對國家有益,但如此無理的說話也可說出口,恕我直言,這份愛國情懷才不能令國家有益吧。

Wednesday, July 19, 2006

錯誤百出的能量水廣告

早天消委會對多種食水處理器進行測試,報告指出那些的食水處理器「沒有科學根據」能製造他們聲稱的「特別的水」。某家食水處理器公司於昨天﹙18-7-2006﹚為回應此測試報告,在報紙上賣了四大頁廣告,企圖澄清他們的食水處理器的功效,然而讀過其中文字後,我更質疑此食水處器的功效。

他們在廣告上的標題是「消委會沒有錯」,因消委會是依據「官方標準」去評定食水,但這些「官方標準」不過定出人生存的最低要求,若要提升生活質素,就應該追求更好的,他們的食水處理器正是為提升大眾的生活質素,提供更好的食水,所以他們由此推論出「他們也沒有錯」。

嗯,誰說他們有錯了?從文字的推斷,他們指的應是消委會,但,消委會有說過他們「錯」嗎?按早前的報紙報道,消委會是說「沒有科學根據」和「誤導消費者」。先說「沒有科學根據」,沒有科學根據難道就是錯?一如他們最後一頁的廣告文字所述,中醫仍有很多領域未得科學証實﹙舉一例:「穴位」在科學上是不成立的,解剖人體後,是找不到穴位的﹚,卻又有實效,可是科學從沒因此否定中醫。科學上未經証實的東西,只會說是存疑,絕不會斷言是錯,如人們問霍金有神沒有,霍金是不承認亦不否認,因他証實不了。由此可見他們是「屈」消委會說他們是錯,將對方描述為邪惡,好令人以為他們是無辜。此手法可真卑劣。

再說「誤導消費者」。表面上看,「誤導消費者」是指他們「有錯」,可是消委會說的「誤導」不是指著他們能否製造「能量水」,而是他們在宣傳上說「能量水」的功效,但他們在文字上指出消委會說他們「錯」在「能否製造能量水」而非宣傳,此實為偷換概念。

接著他們說消委會引用諾貝爾得獎者的言論以顯示權威性,而他們的產品同樣獲獎無數,所以理應同樣具有權威性,大家不過是「立場不同」,因為獎項沒有「尊卑之分」,諾貝爾獎與他們所獲的獎是同等的。一看之下,我真大吃一驚!獎項當然沒「尊卑之分」,但在權威性上卻有大小之分!試想,一個小學生在學校獲得的「科學獎」能否與「諾貝爾科學獎」相題並論?我想「無數」個小學科學獎也難以比得上「諾貝爾科學獎」吧?原因在哪?就在「諾貝爾」的權威性!他們所獲的「無數」獎項可有一項能與諾貝爾獎並肩而談?

他們又說產品行銷7年,超過50萬家庭使用,有「龐大的數據,是不容忽視的」。此數據當然不能忽視,但不能代表產品是有合乎其聲稱的功效,因這是兩碼子的事!當年伽利略提出地球環繞太陽而轉時,差不多整個基督教世界也反對此學說,人多就代表正確的嗎?

最後,他們在最後一頁廣告的標題是「科學無絕對」,然後引用中醫為例,說明科學不能証實中醫功效,所以是「無絕對」。首先「科學無絕對」一語有如「母親是女性」般廢話,科學是按証據作出結論,若有新的証據當然可以推翻舊的結論,這是人所共知的!其次,以中醫為例,絕對是偷換概念!中醫有數千年歷史為後盾,但他們的能量水又有多少年歷史了?能量水豈能與中醫相題並論?

他們聲稱能量水是高科技產品,可是對於基本的科學概念也搞不懂,他們的產品功效如何,豈不會叫人質疑?

曾在網上讀「方舟子」的文章,他說「法輪功」不合理的地方,如李教主曾說「火星是九大行星中最熱的行星」、「所有會用電腦的人都是被外星人上身」。若方舟子所說屬實,則法輪功其他領域是否可信?當然他說的教義可能是真的,但,你會相信嗎?

Wednesday, June 07, 2006

「最想非禮的女明星」一事的荒謬

婦女團體厲聲疾呼,為的是《架勢堂》舉辦的「最想非禮的女明星」投票選舉。

從傳媒理解,她們對是次選舉不滿,最早的原因是「歧視女性」。呵!真可笑!「歧視女性」此點也可祭出來,真是差點飯也噴出來。

若「歧視女性」成立,則森美小儀只需再舉行一個名為「最想非禮的男明星」的選舉,那不就「公平」了?「歧視」就不成立了?問題就解決了?

請弄清楚,是次選舉的問題不是「歧視女性」,而是「道德有損」!說他們變相鼓勵聽眾去非禮女明星可以說得通,但說說他們鼓吹歧視女性,我就真的看不到有任何理據!我甚至可無賴地反過來說他們歧視男性,因為只有「最想非禮的女明星」而沒有「最想非禮的男明星」!

建議諸君「剷人」前,先想清楚自己的理據,否則只會貽笑大方。

Wednesday, January 18, 2006

「『公益金便服日』應否與『陽光校園日』同一天舉行」

與7B同學討論「『便服日』應否與『陽光校園日』同一天舉行」,有同學質疑將「一定要穿便服的『陽光校園日』加上『便服日』是『強逼』學生捐錢」。因時間關係討論未能完滿,特在此將學校把「公益金便服日」和「陽光校園日」於同一天舉行的理據和有關提問回答於下,歡迎各同學﹙不論是否7B﹚發表意見。

1.官方的「便服日」舉行日期為二零零五年九月三十日。其時開學不過一月,老師與學生並未建立較深厚的關係,難免若於正舉行,當天的服飾會出現眾多問題難以處理,但於一月舉行,已過了一個學期,老師與學生的關係較密切,學生相對而言會較易接受老師在衣飾上的要求。

2.不在十月至十二日舉行「便服日」,是因為期間有「旅行日」及「聖誕崇拜」兩個無需穿校服的日子,若再加多一天,未免太多,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情緒。學生校服其一主要功用是讓學生透過「活動」從而建立一個「條件式」的習慣,即每次穿起校服﹙活動﹚,就是要學習﹙條件反射﹚。所以理論上,「不穿校服上課」的日子是愈少愈好,但理論還理論,實際上是不可能,然而在可能的情況下,這些日子分得愈開愈好。

3.不在一月後舉行「便服日」,是因為中七同學已要應付畢業試,為了不影響中七同學的學習情緒﹙參第2點﹚,又讓他們能參與「便服日」,所以與「陽光校園日」於同日舉行。這亦解釋了為何兩年前的「便服日」是定在二零零四年三月八日舉行,因當時沒有中七級

4.根據心理學理論,人大部分的學習都是由「外在動力」開始,繼而轉變為由「內在動力」推動,如學生為報答老師的恩情﹙外在動力﹚,於是努力溫習,慢慢地,他發現了讀書的樂趣和好處,於是自發學習﹙內在動力﹚。將「便服日」加在「陽光校園日」中,就是建基於這理論,希望他們「有意識地」做善事,從而學習盡社會責任。「陽光校園日」是校園清潔日,為方面清潔,穿便服是「理所當然」﹙這注意,這並非必然﹚,加上「便服日」,正是希望可以透過「強制」的做善事﹙外在動力﹚這教育過程,讓他們將來能自發地﹙內在動力﹚負起社會責任。

5.有說「可以其他方式去『教育』學生做善事,無需『強制』,如鼓勵。」
上文已提及,人大部分的學習都是由「外在動力」開始,繼而轉變為由「內在動力」推動。鼓勵或許有效,但不能保證所有學生有捐獻,有如不給學生功課,老師不能保證學生有溫習一樣,相反,若老師給予學生功課,則老師可以肯定學生必有溫習,因做功課本身就是一個溫習過程,當然最後學生能否有所得著是老師不能顧及;同理,「強制」他們捐獻,可以肯定他們有學習過程。

6.有說「『強制』學生捐錢,有違做善事要出於自發此原則。」
「溫習」同樣要自發才有果效,又有幾多人是從小就自發「溫習」?還不是先要長輩「要求/命令」,才會去溫習。所以此邏輯是有問題。

7.有說「中陣子我們有慈善售賣蘋果活動,很多同學參加,可見他們已會捐獻了,所以『強制』是多餘的。」
第一,是否所有同學皆有參加?第二,捐獻一次不代表就學會了,愈多「練習」就愈有把握。基督教界稱的「奉獻」為「功課」、佛教稱「布施」為「功德」,就知古人也認為做善事是要「練習」的了。

8.有說「若有同學連十元也支付不起,那他在『陽光校園日暨便服日』豈非不能穿便服?對他不是很不公平嗎?」
這與「『便服日』應否與『陽光校園日』同一天舉行」此討論其實不相干,因此乃該同學的問題,不是學校校政問題,即如「旅行日」可能有同學沒法付出車資,學校是否就不用辦旅行?雖則離題,仍值得回應。本校學生中,有多少是十元也付不來?若十元也付不來,則他更應無法應付學生每月學費!

9.「如之前沒捐出十元,『便服日』當天就要捐出二十元,這是對那些『臨時變卦』同學的懲罰!」
說白一點,將「便服日」和「陽光校園日」安排在同一天,就是要「強逼」同學參與,原因請參第四點。若你將多付的十元視為「罰款」,你便誤會了「二十元」的意義。那多出的十元不是為了懲罰學生,而是限制他們早在「便服日」前就決定捐錢——為公益而捐錢,情況有點像法律上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抽煙一樣,因法律認為抽煙對青少年有害。
還有其實即使當天才捐錢,其意義已有所不同,所以盡可能不令學生於當天才「捐」。數月前捐錢,你知道你是為了「捐款至公益金及為在『陽光校園日』穿便服」,但當天捐錢,就算是「捐」一千元、一萬元,很可能目的也多只是「為在『陽光校園日』穿便服」。

說了這麼多,希望所有決定在當天不穿便服的同學拋出更多理據,一同討論,就當是思考練習。我並不打算憑本文改變你們的決定,記著穿不穿便服只是小問題,但若然發現自己的理據出問題,我希望你們能反省自身行為的合理性,因這才是預科學生的應有行為!當然,若我有問題,我亦必會向校方反映。

Tuesday, January 17, 2006

「校本條例」的荒謬

不在此詳說「校本條例」內容,現只從校董會成員此一點去批判。

教統局要求每間學校的校董會必須有老師和家長代表,並訴諸法律,逼使各辦學團體屈服。教統局的理據是甚麼?就是「民主」。既然香港是追求民主的地方,所以學校也必須民主起來,加入教師和家長代表,容讓不同聲音,如此才付合學生利益。

若閣下心水清,應該已看得出此理據的荒謬。

1.政府到現在也沒有民主的普選,竟厚顏地要求學校民主?

2.校董會豈是行民主的地方?假設你在旺角開設了一間小食店,豈會讓顧客加入小食店的「董事會」?若家長對該校不滿,大可轉校去。

3.天主教本身就是「神授權力」的組織,權力是從天主而來﹙不信神的人可說是一小撮人﹚,並沒有民主可言。本篤十六世不是民選,但權威之大就連美國也不敢動其分毫一事正是例子。既然梵諦岡安排此校董會,就是不容外入參與。如你不滿,大可轉校去。

4.基督教﹙廣義而言﹚辦學經驗豐富,孕育香港多間名校,豈有人們大規模反對他們的辦學政策失當?但為何認為他們校董會不改不可?

5.如家長不認同基督教,理論上學校可以因此廢除一切宗教活動,若是如此,教會辦學的目標﹙辦學傳福音﹚豈不是被廢去?辦下去又有何意思?

從以上簡單分析,已看得出這個「校本條例」的荒謬。如此荒謬的條例若真的要通過,也難怪陳日君主教威脅會停止辦學。一旦天主教撤出教育界,你說香港教育程度不下滑就奇了!

Friday, December 09, 2005

反思《iSir》

十一月十五日,《iSir》首映。看過後心內很難受。令我難受除了失實的內容外,還有是基督教傳媒機構對「傳媒」的反思。

娛樂化
福音電影向來被人批評共式化、娛樂化,為遷就大眾口味,一味煽情,欠缺真實和深度,彷彿神就要在這些絕境才得見,順境時就不會出現。這種欠深度內容,使人對信仰感到很虛幻。現今不少年青信徒的信仰已很虛幻,以為追求信仰就是追求感受﹙feel﹚,所以參加退修營、異像營,很多是為了令自己的對神的感受再一次激盪起來;靈修、禱告也全是以感受為依歸,這次靈修有feel就是有好,還有就是將聖經中的「平安」約化為感受……這些都是不少前線青少年工作者所擔憂,可悲的是,福音電影製作者不但沒有對這些問題作深刻思考,反而隨波逐流,為滿足他們的感受而拍攝煽情的故事。《iSir》就是典型的煽情電影,其中充斥著煽情元素,如患先天性心臟病的老師面對逆境仍奮鬥、身心俱疲的社工重拾熱情、反叛的學生回轉與老師和好。

將真實變為虛無
更值得留意的是《iSir》故事本身杜撰成份極多,除了「聖道書院」和「吳嘉榆」外,所有內容、情節皆是虛構,因此不禁要問,為何對待一個本身已能激動人心的真人真事﹙詳情可參吳嘉榆《用愛叩開教室的門》突破出版社﹚,真証傳播仍要作大幅度的改編,並硬要大大「加強」娛樂性?我相信原因不外乎是加強「戲劇元素」和「滿足市場需要」吧。然而將嘉榆的故事改頭換面,那嘉榆還是嘉榆嗎?

真人真事的見證所以能感動人心,就因為這是真實的、有神參與其中的痕跡,當人們討論其中情節,其實是討論神在當今世上的工作。人們從中察覺神的奇妙工作時,無形中就會深化了信仰。可是《iSir》卻將大部分的真實情節抹殺,將一個實實在在、有血有肉的故事轉變為虛無飄渺,對深化人們對神的印象會比真實的好嗎?

犧牲由真實而來深度來遷就戲劇性,那拍「真人真事」福音電影的意義何在?

世俗化的中學觀
《iSir》另一爭議是其中的「中學」意識。在《iSir》中,暗示了聖道書院是一間只有校長和嘉榆才努力工作的學校,其他老師和社工也是尸位素餐,毫無愛心;另外聖道書院的學生是反叛性強、受不起挫折……這樣的「中學觀」,令我想起上年無線劇集《青出於藍》。兩者有很多相似之處:只有校長和某位老師盡心教學、學生愛搗蛋不愛讀書、有問題的學生必定有些複習的家問題、最後憑著少數熱心的人改變了全校的氣氛,使師生上下同心……事實上有多少人有以上的經歷?我想沒有吧?但為何真証傳播會有這樣的「中學觀」?我很懷疑他們是否真心相信聖道書院﹙或會有中學﹚會這樣,我想大概是他們很受《青出於藍》的影響,把劇中的觀念承繼下來,於是乎出現這種崎胎中學。其實無線在《青出於藍》把中學妖魔化是可以理解,因近年有不少有關教育圈的負面新聞,像老師基準試合格率低、學生欺凌事件,加上現實中教育界的確有害群之馬,所以將之妖魔化絕對有助刺激收視,因可滿足不少人心底的對老師的印象﹙儘管他們也知道現實不會有這樣一間學校﹚,可是福音電影不是電視劇,不能單著於娛樂,它還要起領人歸主和使信反思的作用,但若故事背景與現實不符,觀眾又如何以電影反照自己的中學經驗,從而察見神的工作?

為福音緣故?
製作福音電影,為的是贏取更多的靈魂,但總不能不考慮內容的真實性,以真人真事「改編」為名,虛構一個「福音故事」,只求弘揚福音,有人因此相信神就可以。如以此思路﹙不理會真假,總之令人信主就可以﹚,則何不多製作﹙或創作﹚幾個死人復活故事?信主的人必定會大為增多。另外,亦不能隨波逐流,追求福音娛樂化。所有製作福音電影的傳媒機構,總以成為香港傳媒清流為己任,但若在手法上盲目效法商業電影公司,將信仰變為廉價的感情消費品,又如何稱為「清流」?望真証傳播認真反思。

Tuesday, November 15, 2005

點解外籍英語老師會唔撈?

如果有一天,你回到學校,發現桌上有一盒未吃完的海南雞飯,你會認為為何這盒飯會出現在你的桌上?

1. 有老師或同學在你未回到來前,在你座位上吃海南雞飯,他剛剛離開,一會兒會回來;
2. 有老師或同學在你未回到來前,在你座位上吃海南雞飯,然而沒有清理好便離開;
3. 工友昨天清潔課室休息時,在你座位上吃海南雞飯,然後忘了清理;
4. 昨晚有賊人走進學校偷竊,順道在你座位上吃海南雞飯,但忽然有人經過,他一驚之下沒丟飯盒便離開;
5. 其實這飯盒是你昨天的午餐,你吃過後沒有丟,而工友不知你會否在今天依舊吃它,所以也沒丟,直到現在;
6. 其實這飯盒是你今天的早餐,只是你不幸短暫失憶,忘記了;
7. 昨晚有鬼魂拿著海南雞飯坐在你座位上吃,吃了就走;
8. 這是一盒可憐的海南雞飯,它為免遭人丟棄,所以逃亡至你桌上;
9. ……

一盒神秘的海南雞飯,我們可以想得千百個它會出現在桌上的原因,這道理就連小學生也明白。至於哪個才是真?那就真的不得而知了,因為任何一個原因皆有可能,然而,我們總能以我們的理智分析,推論出哪些原因可能性低,如上述的第7及8點。我雖不能完全否定它的可能性,但我卻知道它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,不足相信,這道理同樣是小學生也明白。 同理,一個外籍英語老師辭職不幹,一樣有很多的可能性,如思鄉、飲食不如意、校長刻薄、同事排擠、被學生玩弄、自信心不足、身體欠佳、甚或性需要不滿足,原因之多一如神秘的海南雞飯,可說是恆河沙數,任何一個也可能是對。我相信任何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或一個懂得邏輯思維的人,皆會知曉是沒可能只有單一原因導致外籍英語老師辭職歸國。

但可知有一位受過高等教育、理應會懂得邏輯思維的高官,竟會公開地說,外籍英語老師辭職是因為學校的校務會議使用廣州話?「她」認為那些老師因為聽不懂會議中各人的說話,所以意興闌珊,辭職不幹,因此要求各中小學均要在會議上使用英語云云。各位請想想,究竟這個「她」說的原因是否就是真相?

p.s. 十多年前,我手臂的靜脈透現了出來,這本是很平常的事,很多人也有,只是我家族成員偏肥,靜脈被脂肪蓋著沒現出來,所以才大驚小怪。當時只有小學程度的父親看到後大為緊張,竟認為是我常飲「利賓納」之故!我聽後哭笑不得地說:「關乜事呀?!」